颍上县律师:诈骗犯没钱赔偿怎么处理
欺诈罪侵犯公民的财产权利,是指通过欺诈、欺诈等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的行为。当被害人因欺诈罪遭受财产损失时,可以要求民事赔偿,那么欺诈者没有钱赔偿呢?
诈骗犯罪被害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后,诈骗犯没有钱赔偿的,被害人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诈骗犯的财产。如果没有财产执行,可以终止执行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
第二百三十六条 当事人必须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和裁决。一方拒绝履行的,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,也可以由法官移送执行人执行。
当事人必须履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件。一方拒绝履行的,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。
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执行:
(一)申请人撤销申请的;
(二)依据执行的法律文件被撤销的;
(三)被执行人公民死亡,无遗产可执行,无义务承担人的;
(四)追索赡养费、扶养费、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;
(五)被执行人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贷款,无收入来源,丧失劳动能力的;
(六)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止执行的其他情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