颍上县律师: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自首
犯罪后自动投案,如实供述犯罪的,自首。对自首的罪犯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其中,犯罪较轻的,可以免除处罚。那么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自首呢?
自动投案的认定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审查:一是时间;二是方式和动机。
自动投降的时间可以是在发现犯罪事实之前,也可以是在发现犯罪事实之后。关键是罪犯必须自动投降。罪犯自动投降表明他们有认罪悔改,愿意接受惩罚。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看,投降时间限制太窄,不利于分化和瓦解犯罪,争取罪犯自首。
1、自首的方式和动机。犯罪分子出于真诚悔改自首。犯罪分子虽然有诚意投案,但委托他人代为投案,或者因伤不能投案,或者先信电投案。总之,无论采取什么方式,出于什么动机,都属于投案自首。
2、犯罪分子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。这是自首的本质特征。犯罪分子必须供述自己实施并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。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自首时,不仅要求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,还要解释自己所知道的共同犯罪。如果是主犯,必须揭发共同犯罪。否则,就不构成自首。如果犯罪分子解释了他听说过、目睹过的他人的罪行,那就是举报和揭露,而不是自首。犯罪分子犯数罪的,投案时只解释一罪,可以视为自首。如果发现数罪中的一罪,犯罪分子在侦查、起诉、审判过程中或者被判后,应当供述司法机关尚未发现的其他罪行,其解释的部分罪行可以视为自首。犯罪分子只解释次要罪行,隐瞒主要罪行,或者以虚假情况掩盖真实罪行,不能认定为自首。
3、犯罪分子愿意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起诉。犯罪分子主动听取司法机关的调查、起诉、审判活动,是衡量犯罪分子是否悔改的重要表现之一。犯罪分子主动投案,如实供述罪行后,允许为自己辩护、上诉,或者纠正和补充一些事实,但不能视为不接受审查和起诉。
综上所述,只有符合上述条件,才能认定为自首,必须同时具备,缺一不可。只有这样,我们才能理解自首是完整和系统的。